20.2.6.1
检查通信指挥车所配备的音视频采播系统的功能, 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 20.1.6.1 的要求。
20.2.6.2
用角 度尺测试通信指挥车升降摄像系统的回 转角 度, 检查现场摄像的传输情况, 判断试验结
果是否符合 20.1.6.2 的要求。
20.2.7
配电系统试验
20.2.7.1
开启 发电机(组), 打开通信指挥车所有用电设备, 连续工作 1 h , 观察发电机(组) 能否满足所
有用电设备的用电负荷, 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20.1.7.1 的要求。
20.2.7.2
将通信指挥车接通市政供电, 检查发电机(组) 供电和市政供电互相切换的情况, 判断试验结
果是否符合 20.1.7.2 的要求。
20.2.7.3
检查发电机(组)的减震、隔音和散热措施, 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 20.1.7.3 的要求。
20.2.7.4
检查通信指挥车的电路系统, 检查断电后通信设备是否自 动切换至 UPS 电源, 判断检查结果
7 4
GA 39 — 2016
是否符合 20.1.7.4 的要求。
20.2.7.5
配电箱试验
20.2.7.5.1
检查通信指挥车配电箱的仪表类型和精度, 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 20.1.7.5.1 的要求。
20.2.7.5.2
检查通信指挥车配电箱的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接地装置, 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 20.1.7.5.2
的要求。
20.2.7.5.3
检查通信指挥车配电箱导线颜色, 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 20.1.7.5.3 的要求。
20.2.7.5.4
用绝缘测试仪测量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和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 判断试
验结果是否符合 20.1.7.5.4 的要求。
20.2.7.5.5
用 耐电 压测 试仪在外部带电 端子 与 机壳 之间 施加 交流 1 500 V±100 V 的 电 压, 保持
1 min , 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20.1.7.5.5 的要求。
20.2.7.5.6
按照 GB4208 要求的方法对配电箱进行防护等级的试验, 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20.1.7.5.6
的要求。
20.2.8
可靠性试验
20.2.8.1
开启 发电机(组)、通信设备、车载多媒体系统、空调系统、车载照明等所有用电设备, 在额定工
况下连续工作 12 h , 每隔 1 h 测试并记录发电机输出 电压、电流、频率, 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20.1.8.1
的要求。
20.2.8.2
连续展开、收回会议室厢体 50 次,观察收展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20.1.8.2
的要求。
20.3
检验规则
20.3.1
检验分类
20.3.1 .1
出 厂试验
出厂检验项目 应至少包括表 13 中出 厂试验的内容, 试验结果应符合 GB7956.1 — 2014 和本标准的
规定。
20.3.1 .2
型式试验
20.3.1 .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批量生产后, 主要结构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 的试验;
———产品停产两年后, 恢复生产;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 要求。
20.3.1 .2.2
检验项目 应至少包括表 13 中型式试验的内容。
20.3.2
判定规则
表 13 第 1 项的 5.1.4~5.1.6 、第 3 项、第 5 项的 5.5.7 、第 8 、 13 、 15 、 19 、 23 项中如有一项不合格, 则判
该产品为不合格; 其余项目 如有一项不合格, 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 经复检, 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
为不合格。
8 4
GA 39 — 2016
表 13 通信指挥车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依据 型式试验 出 厂试验
1
整车性能
可靠性行驶性能
6.1.1 5.1.1 √
—
动力性能
6.1.2 5.1.2 √
—
通过性能
6.1.3 5.1.3 √
—
制动性能
6.1.4 5.1.4 √ √
轴荷和质量参数
6.1.5 5.1.5 √ (除 5.1.5.1 ) √ (除 5.1.5.1 )
安全性
6.1.6 5.1.6 √ √ (除 5.1.6.2 )
可维修性
6.1.7 5.1.7 √ (除 5.1.7.1 )
—
防雨密封性
6.1.8 5.1.8 √ √
2
整车标志和标识
6.2 5.2 √
—
3
底盘的一般要求
6.3 5.3 √ √ (仅做 5.3.4 )
4
底盘的改制要求
6.4 5.4 √ (除 5.4.1.2 )
—
5
驾驶室和乘员 室改制技术要求
6.5 5.5 √ (除 5.5.7.3 )
—
6
仪表与操作系统
6.6 5.6 √ (除 5.6.8 )
√ (仅做 5.6.1 ,
5.6.4 )
7
电气系统和警报装置
6.7 5.7
√ (除 5.7.2 ,
5.7.4 , 5.7.15 ,
5.7.19 , 5.7.32 )
√ (仅做 5.7.7 ,
5.7.24 , 5.7.28 ,
5.7.34 )
8
使用市电的装置和系统
6.8 5.8 √
—
9
非通信指挥
消防车的通
信区域及设
施要求
位置
6.9.1 5.9.1 √
—
通信区域的噪音
6.9.2 5.9.2 √
—
通信区域照明
6.9.3 5.9.3 √ √
工作台
6.9.4 5.9.4 √
—
通信区域座椅
6.9.5 5.9.5 √
—
设施的储存
6.9.6 5.9.6 √
—
通信设备
6.9.7 5.9.7 √
—
计算机和设备的安装
6.9.8 5.9.8 √ √
显示设备及安装
6.9.9 5.9.9 √
—
10
车身、器材箱
基本要求
6.10.1 5.10.1 √ √ (仅做 5.10.1.1 )
器材箱
6.10.2 5.10.2 √
√ (仅做 5.10.2.4 ,
5.10.2.5 )
器材箱门
6.10.3 5.10.3 √ (除 5.10.3.1 )
—
11
设备、器材的固定
6.11 5.11 √ √
12
爬梯
6.12 5.12 √
—
13
制动垫块
6.13 5.13 √
—
9 4
GA 39 — 2016
表 13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依据 型式试验 出 厂试验
14
附加储气瓶
6.14 5.14 √ √
15
随车文件
6.15 5.15
—
√
16
外观质量
6.16 5.16 √ √
17
整车要求
20.2.1 20.1.1 √ √
18
底盘改制要求
20.2.2 20.1.2 √ √
19
标识要求
20.2.3 20.1.3 √ √
20
通信设备要求
20.2.4 20.1.4 √ √ (除 20.1.4.3 )
21
车载会议室要求
20.2.5 20.1.5 √
—
22
车载多媒体系统要求
20.2.6 20.1.6 √
—
23
配电系统要求
20.2.7 20.1.7 √ √
24
可靠性要求
20.2.8 20.1.8 √
—
注: 表中序号 1~16 项对应 GB7956.1 — 2014 , 序号 17~24 项对应本标准。 “ √ ”表示进行该项试验;“—”表示不
进行该项试验。
21
抢险救援消防车